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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经济委员会内设科室及职能

盟经济委员会设10个职能科室和纪检组(检察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组织、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机关制度建设、安全保卫、督查、计划生育、机关电子政务等项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目标考核及有关劳动保障工作;承担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三)综合科

研究全盟工业经济发展战略,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规划,对工业经济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建议;结合盟情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综合调研,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综合性法规;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组织协调企业减负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

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和年度调控目标,跟踪调控目标的执行情况;定期编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监控月报;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盟属以上工业、全盟重点企业生产运行监控;协调全盟综合运输及重大客运工作;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五)技术进步与投资规划科

负责全盟工业重点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盟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及措施,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重点项目布局意见;依法组织指导全盟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沟通反映有关信息及工作动态。负责全盟工业企业项目的审批立项上报工作,负责全盟工业企业中长期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及上报、鉴定工作。

(六)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拟订全盟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业企业产学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并指导工业企业产学研联合及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全盟药品储备及调度工作,实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甘草麻黄草专营管理。

(七)企业科(挂手工业联社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盟工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协助国有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对多种所有制工业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研究拟订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外引内联和企业重组工作;组织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负责盟级工业开发区的审核、监管和协调服务工作。研究制订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办法和措施;协调解决个私经营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制订贯彻国家有关集体工业、手工业联社方针、政策的办法和措施;汇集和发布经济、市场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提出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方案。

(八)行业规划科

研究拟订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行业近期总量、布局和运行调控方案,依法整顿生产秩序,监测、分析运行态势,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管理少数民族用品及农药生产;指导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项。

(九)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环保产业和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依法组织清洁生产、节能、节水工作;组织协调工业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依法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组织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十)煤炭科(挂兴安盟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

研究拟订全盟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申报;负责对全盟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煤矿;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煤矿职工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一)纪检组(监察室、党委办公室)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盟经济委员会及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负责检查经济委员会及系统领导及工作人员(包括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并对所调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协助经济委员会党组(党委)管理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按有关规定参与对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的考核。领导(指导)经济委员会及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完成盟纪委监察局及经济委员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协助党组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委信息调研及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工、青、妇工作;配合人事科做好普法学习工作;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党组日常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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